各位亲爱的天猫商家:
为更好的引导商家做好商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猫拟调整商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则,规则调整后处置逻辑更加合理人性化,更有利于商家在平台的健康可持续经营;
(一)此次规则变更于2018年9月13日生效。
(二)变更要点
1、变更部分抽检行为规范细则中的检测判定情形、商品处置、商家处置相关内容;
【涉及变更的抽检行为规范如下】
1)《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2)《天猫箱包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3)《天猫化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4)《天猫鞋类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5)《天猫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6)《天猫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调整后的规则如下】
1)检测判定情形:
总体质量判定原则:所检质量项目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平台商品质量要求时,判定被抽检产品的检测结论“不合格”,或“不符合平台对商品质量的要求”,统一表述为“不符合平台规定”,否则,判定被抽检产品的检测结论为“符合平台规定”。
质量项目按重要度分三种情形:
(1)严重(A):致命缺点,和生命或财产安全有关的缺点,严重影响消费者生命或财产安全;特别严重产品缺点,天猫根据行业现状,认为某些指标缺点将给消费者带来重大利益损失的。
(2)中度(B):重缺点,仅在长期使用情况下,可能导致人体产生慢性健康损害。
(3)轻微(C):轻缺点和微缺点,对健康无危害,在外观方面影响消费者体验 、影响性能使用。
2)商家处置:
综合考虑商品质量不合格的违规等级、商家服务质量、对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等,进行如下处理:
(1)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轻微(C),即为轻缺点和微缺点的
首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五千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八千元),自第三次起每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一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二分。
(2)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中度(B), 即为重缺点,给性能带来较大影响的缺点,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
首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一万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一万五千元),同时扣严重违规二分,第三次起每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两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六分。
(3)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严重(A):即为致命缺点,和生命或财产安全有关的缺点,严重影响消费者生命或财产安全;特别严重产品缺点,天猫根据行业现状,认为某些指标缺陷将给消费者带来重大利益损失的。
首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两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两分,第二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三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六分,第三次起每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四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十二分。
(4)商家因违反上述2、3项规定,累计达五次的,化妆品累计达四次的,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
(5)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基准值*加权系数=需支付的违约金。
(6)加权系数由商家服务质量、对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等综合得出,商家可通过商家中心查询单个商品的加权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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