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主营数码的A店铺,因为在宝贝详情中写了“行业唯一”这个描述词语,被投诉举报后,遭行政罚款1万元。
而某主营汽车配件的B店铺,商铺中宣传“顶级动力”并涉嫌活动以及商品性能的虚假宣传,被投诉举报后,被罚款30万元。
看到这些消息,大家是否已经认识到了解淘宝广告法的重要性。早在2015年淘宝广告法新规就已经实施开来,但是很多卖家不太重视或者不太了解,所以关于违反广告法的事儿还频繁发生着。所以今天的文章主题是--认识广告法。
(1)商品图片是直接厂家、供应商提供的,卖家需要负责吗?
真的负。提醒大家切莫太过于信任厂家的广告,在发布所有商品图片前一定要检查检查再检查,核实广告清晰明确属实可证,再行发布。
根据广告法,总则第二条在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也有相关规定,销售者,也要对于销售行为承担责任,广告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2)什么是广告法禁止的?
除有单独规定的外,大家可以这样理解,一切无法证实的宣传,即并没有既定事实或者证明作证的,都属于虚假内容。万万不可以放置在商品页面或者是实体包装中。
参考《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还有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所以,以后就不要随便写上“来自火星的新技术“,“绝对满足你的想象””相关调查研究表明“诸如此类含糊又不准确的表述了。
(3)哪些词语是明确禁用的极限词?
极限词,目前最普遍的大家经常会出现的就是“最“,系列“独家“系列,“第一系列“例如,销量第一,质量最好,独家技术;对于以上词语的同意或者是衍生词,例如,无与伦比,独一无二,首家,顶级,极致,完美等等。
(4)有买家联系我,说我违反广告法,已经投诉到工商局了,该怎办?
处理思路:预警→核实问题是否属实→整改广告信息→了解买家意图→视情况确定应对策略→视情况主动联系属地工商局报备征求意见
一定要提高警惕意识!第一时间对于全店铺商品进行检查,标题副标题详情描述和每一张照片都不要放过,若发现有类似无法解释的宣传或者是极限词语,马上进行下架整改。对于买家反馈的举报情况进行核实。若发现有无法解释、无法给出证实的宣传情况,一定要马上删除或者修改。
而对于可能某些买家提出的赔偿要求,商家们谨慎对待,在友好沟通的基础上,切莫盲目进行理赔。当然遇到一些无法处理确定的情况,主动联系工商局,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有方向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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